2017年是“大氣十條”終期考評年,大氣質量更引社會關注。成都已初步明確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目標,確保PM10、PM2.5年均濃度較考核基準年分別下降25%、20%,力爭使空氣質量改善幅度好于2016年。
成都商報記者昨晚從市環保局獲悉,為完成年度工作目標,2017年成都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將實施“650”工程,開展壓減燃煤、控車減油、治污減排、清潔降塵、綜合執法、科技治霾等“六大行動”,并實施落實責任、綜合保障等50條舉措。
行動1:壓減燃煤
成都將大力推進在用燃煤鍋爐淘汰和清潔能源改造,包括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內所有燃煤鍋爐全部“清零”,加快推進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、木材及生物質燃料鍋爐的淘汰,力爭11月之前完成全市在用燃煤鍋爐淘汰率達50%以上。
限度壓減電力行業本地排污,全市兩家燃煤電廠要實行壓減發電量及從11月1日起錯峰生產等措施減少燃煤使用;開展鍋爐全面達標整治專項行動;同時,原則上全市范圍內不再新建燃煤鍋爐。
行動2:控車減油
在控車減油方面,我市將實行以下措施:
源頭控車,1月1日起所有銷售和注冊登記的輕型汽油車及客車、公交、環衛、郵政用途重型柴油車須符合國五標準要求;7月1日起所有銷售和注冊登記的其他重型柴油車須符合國五標準要求;
環檢治車,強化機動車尾氣環保檢測站監督管理,加大現場抽檢和視頻監控力度,開展機動車尾氣排放監督抽測和遙感監測;
嚴管重車,加大重型柴油貨車抽檢和治理力度,研究制定入城柴油貨車安裝顆粒物捕集器(DPF)方案;研究劃定高污染非道路移動源控制區;
淘汰舊車,采取有效政策措施,年底前全面淘汰黃標車;
清潔用車,鼓勵使用新能源汽車,研究推廣LNG、CNG公交車低氮燃燒技術,優先在主城區配備新能源等低排放公交車;加快電動汽車充電樁等基礎設施建設。全面供應國五汽、柴油,開展全市油品監督性抽檢工作等。
行動3:治污減排
開展治污減排行動,我市將嚴格企業監管,市控及以上涉氣企業制定年度“一企一策”減排方案,不能完成減排治理目標的冬季一律采取停產限產措施;全市水泥、玻璃、鋼鐵生產行業企業限期制定并實施超低排放工作方案,每年時段實施錯峰生產;加強電力、鋼鐵、水泥、玻璃等行業在線監測設施的運行管理,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一律停產整改;
加大落后產能淘汰力度;有序推進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內燃氣鍋爐低氮燃燒技術改造;
加強揮發性有機物治理;集中開展新都龍橋家具園等六大產業園區專項治理;
6月底前完成全市200家加油站和儲油庫油氣回收裝置檢查抽測;
開展“小散亂污”企業綜合整治,加強對工業園區外小企業、小鍋爐的清理整治,對違法排污企業采取斷水、斷電和清原料、清設備、清產品的“兩斷三清”措施予以取締。
行動4:清潔降塵
我市將加強建設工程揚塵控制,加強建筑、市政、交通、拆除“四大工地”揚塵控制,年底前規模以上建筑工地全部安裝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,所有新建建筑工地全部安裝高效噴淋設施;強化軌道施工揚塵管控,建立施工企業環保守法信用管理機制;
大力推進裝配式建設,逐年提升單體建筑預制裝配率;時段實施建設工程錯峰施工。
加強道路揚塵控制,渣土運輸車輛未密閉運輸的取消營運資格,對違法渣土運輸車輛倒查施工源頭,依法追責。對城區及城郊接合部的所有土街土路、破損道路全部進行硬化、修復,對所有裸露區域全部進行硬化、綠化或有效覆蓋;
推行區(市)縣網絡化降塵監測;加強工業揚塵控制。
行動5:綜合執法
在綜合執法行動中,我市將嚴查露天焚燒秸稈和垃圾,落實縣、鄉、村、組四級秸稈禁燒責任,強化成都市及周邊城市群區域聯動禁燒,對衛星、無人機航拍發現的露天焚燒秸稈和垃圾行為,要及時查處,追究責任;進一步提高秸稈綜合利用率;
嚴管高污染燃料禁燃區,將禁燃區監管職責分解落實到街道(鄉鎮),全面取締禁燃區內茶爐大灶、經營性小煤爐,及時發現和制止禁燃區內燃用散煤問題;
嚴處機動車環保檢測違法行為,大力整治機動車環檢機構場內及周邊檢測秩序,建立維修企業與機動車環檢機構車輛數據信息共享機制;開展聯合專項檢查,嚴厲查處維修企業非法租用排放控制裝置等違法行為;
嚴控露天燒烤和違法燃放煙花爆竹;劃定禁止露天燒烤食品區域,推進露天燒烤入室經營,并安裝油煙凈化設施,整治背街小巷、待建及在建工地等區域露天燒烤行為;加強宣傳教育,引導市民不放或少放煙花爆竹,嚴禁在禁放區內燃放煙花爆竹。
行動6:科技治霾
我市將進一步利用科技力量,開展治霾行動。對此,我市將開展精細化大氣污染來源解析工作,進一步加強我市顆粒物組分監測、VOC監測的能力建設和實用性技術研究;
開展高精度天氣質量預報本土化研究,推動成都市空氣質量精細化預報技術發展;在全市構建網格化空氣微站,對區域空氣質量實施實時監測和動態管控。
除了“六大行動”外,記者同時獲悉,市環保局在今年年度實施計劃中,還提出了相關保障措施,編制《成都市環境空氣質量達標規劃》,修訂《成都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》,制定《成都市機動車污染防治辦法》;同時,強化各類檢查執法和基礎能力建設,加大資金、技術、政策保障和宣傳引導力度,通過綜合施策、全面督導,確保完成年度各項工作和目標任務。